之前一个娘娘养的小狗,那只小狗可乖了,暖乎乎的皮毛,老爱来尚膳监偷吃,虽说是贵人的小宠,但也不挑食,丢块骨头也津津有味的啃半天。有时候沈槐安没什么喂的,它也不叫唤,就趴在脚边,睁着大眼睛直勾勾的瞧着他摇尾巴。
沈槐安心底叹口气想,这人……
“真不成…要不您坐会?奴才给您煮碗面。”沈槐安赔笑道,说着就去净手。
鹤华眨眨眼,道:“她吃不完的,我就吃一点点。”
沈槐安回头斜了一眼小炉,满的。想着现在约莫快后半夜了,再煮会就得重新做一锅熬着,这鸡丝粥熬久了也不是那个味儿。
沈槐安拿了个大勺子来,就着鹤华手里的碗盛了大半碗。
一只手捏着木头做的勺子,在烛火的映照下看着跟上好的暖玉似的,骨节分明,因着用了点力道的缘故,青筋清晰可见。上面还有未干的水迹,衬得那寸皮肤更是光滑细腻。
真好看。
暖玉似的手一点一点被灰蓝的衣袖盖住,鹤华见连指尖都被盖住了才回过神来。一抬头就看见面前的少年低垂着头。
沈槐安缩在袖中的手指紧捏着袖口。
“你陪我一起吃点吧?”鹤华把手里的碗朝他一递,紧接着又说:“两个人一起吃饭比较香。”
抬手接过沈槐安手里的勺子,又起身找了个碗和两个勺子,就着盆里的清水冲了一下,边甩着水边坐回来。
沈槐安捧着那碗温热的粥,愣了一下,刚刚怎么鬼使神差地接了下来。从另一边拖了个小凳子拉过来,顿了顿又觉得不妥,用脚轻轻踢远了些,才坐下。
鹤华坐下后,一看就乐了,这小病猫不知道想什么,双手捧着,直愣愣的盯着粥碗。
“喏,勺子。”鹤华直接将勺子插到了他的碗中。
“诶、诶…多谢鹤统领。”沈槐安下意识的捏住勺子,只觉得这个勺柄烫得人哪哪不得劲。
他垂着眉眼,瞥见鹤华用勺子搅拌着热粥,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也被搅得一团乱糊。
这人生得可真好看,初见时一袭红金曳撒竟是比正午的太阳还扎眼。
不过这人…跟传闻说的一样怪。
世人都极其厌恶太监,因着他们异于常人的嗓音、样貌,在常人眼里,他们就是最低贱的玩意儿,谄媚惑主,猪狗不如。凑近了都令人作呕,好似无论如何努力,也扒不开这层恶心人的皮。
习惯了旁人纵使克制也掩饰不住的蔑视和鄙夷。
可这鹤三娘,面上竟然没有一丝异样。
她好像真的不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