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再蹭!
蹭来蹭去的结果是,苏美人几乎笑岔了气,身上还沾了一身的黑毛……我掉的。
所以……苏美人要沐浴了。水桶是憨大叔和小厮抬进来的,足足有半个人高。苏美人宽衣的时候,我蜷起来,虚心地把脑袋埋在尾巴底下,听到一阵水声之后,才敢抬头。
然后又赶紧低下了。
话说,这种待遇,估计那位又酸又冲的太子殿下,也是没有的吧……
老天,我再也不要变人了,我要做一辈子果子狸……
这晚,苏美人仍旧是睁眼到半夜,然后终于在半夜睡过去了。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,反正我觉得他的眉头比昨天夜里要舒展些。
我忍不住爬到了他身边去,小心地蜷在他旁边。亏我白天早睡足了,没再睡着,天快亮的时候又爬回自己的篮子里去。
就这样,我一边无比享受地呆在苏美人身边,一边踌躇犹豫着要不要去找崔叔闻,一下子就过去了好几天。我脚上的伤已经全好,上面的皮肉都长得看不出来一点痕迹了。这晚苏美人再解下绷带,就没有再绑回去。
然后他叹了口气。我蹭他胸口,舔他手心,他居然没有再笑。
看他的神色,又不像是在外面碰钉子的样子。唔,难道是……他想赶我走了?
我看着他闷闷地睡下了,趴在篮子里嘿嘿一笑。
人类的“三十六计”我还是知道的。其中有一条很是绝妙,叫做“欲擒故纵”。
这个拿来对付猛兽是要被吃掉的,用来对付人类却好用得很。
天微微亮的时候,我悄悄从窗户跳了出去——这回是真的出去,出到这院子外面去。反正我已经闷了这么多天,出去逛逛街透透风也是好的。
——反正已经过了这么久,我也应该去证实一下,那个“凌霄阁”的崔叔闻是不是和我一起被冲来的崔叔闻。
在院子里转了一圈,发现这院子的大门小门都紧紧闭着,只好爬墙出去。沿着墙头跳到旁边的院墙上,又从院墙跳上了屋顶。既然凌霄阁是——嗯,应该叫做“高级娱乐场所”,那么它就应该是在最繁华的地方。
人类的通病就是,越繁华的地方就越拥挤,建筑物也就越高。
前面的屋顶一个连着一个,我只管捡高的往上爬。好容易爬到了最高的那个屋顶上,真的吓了一跳——
我本来还以为这都城顶多就森林公园下面的小镇那么大,谁知我一眼望去,黑压压的一片屋顶延伸到远处,几乎看不到边。
再转个身,这边也是看不到边的一片屋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