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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(第1页)

泃水过后是蓟州。

到了蓟州城,大部分商贩便停了下来,将手中的货物以最快速度卖给当地商家,然后再以最快速度收购齐当地的特产,掉头南归。

只有很少一部分商贩,并且以做小本生意的行脚商为主,会继续向北,翻越燕山,进入草原深处。届时,他们卖得早已经不是货物,还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。因为缺乏同行竞争,他们在草原深处,往往能赚到比蓟州这边高出三到五倍的利润。然而,他们当中每年至少都有四分之一的人,从此音讯皆无。

很多部落在能用刀子付账时,绝对不会付钱。

数不清的马贼就藏在山区与草原的交界处,像饿狼一般瞪着通红的眼睛。

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“老掌柜”,柴荣当然不会拿自己的商队去喂那些填不满的狼嘴。因此抵达蓟州之后,就将商队交给了副手张顺,由此人负责脱手货物,收购当地特产,然后带着弟兄们沿原路返回。而他自己,则只带着四名最机灵的心腹死士,一边继续陪着宁子明向北,一边仔细查验沿途的地形和军情。

宁子明好歹也带着弟兄们进山征剿过土匪,知道收集情报对于战事的重要性。因此不用柴荣发出邀请,就主动贡献出了自己的一臂之力。凭着常思、宁采臣和韩重赟三人的昔日所教,以及他自己的感悟总结,每每拾遗补缺,都恰恰说在了最关键处。令柴荣喜出望外,不知不觉间,就对自己这个结拜的三弟,又高看了无数眼。

众人窥探辽国境内的军情与地形,当然不能做得太明目张胆,更不能让韩晶有所察觉。因此沿途中的每一天,都过得无比之小心。好在韩晶的一番少女心思,此刻早已完全扑在赵匡胤身上,非但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其他人行为古怪,反而误认为大伙是故意在给自己和赵公子创造单独相处机会,言谈话语中充满了感激。

这种美丽的误会,令宁子明尴尬异常。每当与韩晶接触过之后,他都恨不能跑到没人处,立刻挖个土坑把自己给埋进去。

他现在可以毫不犹豫地用飞斧砍人的脑袋,毫不犹豫地给对手设置陷阱,毫不犹豫地把敌人往绝路上推;可利用一个少女的单纯与痴情,拉着此人一起做掉脑袋的勾当,却无法不令他感到内疚。偏偏这种内疚,他还找不到任何人去开解。柴荣这样做是为了汉军日后能北上收复燕云,理由光明正大。赵匡胤如今比任何人都尴尬,不把话挑明,好歹兄弟两个还能继续装做若无其事。一旦把话说开了,无论做什么选择都是两难。

“前面那座破破烂烂的城墙,就是卢龙塞。出了卢龙之后,此行的任务就彻底完成了!”作为所有人的老大哥,柴荣非常清晰地感觉出了两位结拜兄弟的异常,在晚上扎营的时候,凑到宁子明身边低声告诉。

“哪?”宁子明诧异地抬头,果然,在不远处的山巅上,看到了一段巍峨的长城。已经废弃了不知道多少年,大部分敌楼都已经坍塌,土石混筑的墙体,也到处都是豁口。宽阔处足以并排跑过四五辆马车,即便是狭窄的豁口,侧着身子走过一个壮汉也绰绰有余。

“这段长城是秦时蒙恬所筑,隋朝初年曾经重修过。所谓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,便是指的此城!”柴荣的学识非常渊博,寥寥数语,便讲清楚了卢龙塞的全部历史沿革。

“龙城飞将,是飞将军李广么?”宁子明轻轻打了个冷战,再度凝望拿残缺不全的古长城,有股历史的沧桑感觉扑面而至。

单骑射虎,箭没石棱,解鞍退敌,引而不发,坐镇右北平数年匈奴不敢南下牧马,最后不堪忍受权力倾轧愤而解剑。一段段典故,俱是围绕着同一个人,塑造出来的将军形象几近于完美。(注1)

“正是!”面对着巍峨的长城,柴荣心中也是豪情万丈。“只可惜当时大汉刚刚经历了七国之乱,实力不济,平白老了英雄!否则,令其在壮年之时便独领一军,大汉的武功,又何止是封狼居胥?!”

“那,那是当然!”宁子明被说得心头一阵火热,手按着钢鞭站直了身体,低声附和。“李将军勇武过人,军略也不在卫霍之下。就是,就是不幸生错了时代!”

说道这儿,他心里猛地又涌起一阵茫然。生错了时代的,可不只是李广一个。比如说二哥赵匡胤,若是生在开元盛世,恐怕会是一个著名的游侠儿。而大哥柴荣,就凭他的本事和睿智,无论经商还是做官,成就都不会输给陶朱公范蠡。至于自己,无论做个逍遥王爷,还是一个迷迷糊糊的山贼,恐怕都远远好好过了现在。

正感慨地想着,耳畔却又传来柴荣那略带沙哑的声音。有点儿苦涩,但更多的是豪气,“这几天,你不好受,为兄我也一样。我从没想到利用一个女人来替自己做挡箭牌,但也不能因为她跟过来了,就错失这个查探契丹人虚实的良机。义父这辈子就俩心愿,一是结束乱世,二是收复燕云。我是他的儿子,我不能置身事外!”

“这……”宁子明迅速侧过头,看了韩晶一眼,心里依旧有些发虚。

去年从昏迷中醒来那一刻,他将前尘往事忘了个干干净净。此后很长时间里,就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小山贼。什么国仇家恨,什么契丹中原,他根本没有半点儿概念。直到突然某一天,有人硬生生把一个二皇子身份,安在了他头上。

因此,宁子明在内心深处,对于身外的世界,总有一种疏离感。完全不像柴荣,早已把重整河山,收复燕云,当作为他自己此生此世的职责所在。

“在此之前,我已经出过一次塞!”将宁子明的表现全部看在了眼里,柴荣轻轻叹了口气,低声补充,“我那次也只想着多赚一些钱,所以从檀州,一直走到了上京。原本以为,可以领略领略异域的繁华,却没想到……”

他眼中里,迅速闪过一丝灰暗,随即,就变得无比坚定,“没想到,一路上居然没看见一座完整的城池。一路上,到处都是马贼,到处都是死人骨头。库莫奚、霫族、突厥、铁勒、粟末,这些传说中的部族全都不见了。原来他们安歇的地方,如今只有一堆堆的烟灰。据被我抓到的马贼招供,草原上向来有种规矩,胜者拿走一切,包括败者的性命。如果某个部落不幸战败,所有超过车轮高的男人,都会被砍掉脑袋……”

他的声音很低,语言组织得也不算太层次分明。但所描述出来的画面,却令宁子明全身上下的寒毛根根倒竖。

从黄巢之乱到契丹南侵失败这七十年里,不仅仅中原地区战火纷飞。长城外,更是浩劫连绵。回鹘、突厥、室韦、契丹、奚、靺鞨等,数十个民族,近千个部落,在广袤的土地上互相攻杀,侵吞、整合,几乎每一天的人头滚滚。

胜利者拿走一切,战败者一无所有,包括生命。凡是高于车轮的男子皆被屠戮殆尽,凡是能带走的东西,都被装上马车。凡是带不走的东西,尽数被付之一炬。

城池被焚毁,堡寨被踏平。无数前人留下来的典籍文字,被当作废柴一样丢进了火堆。

草原上的规矩,向来简单。

简单到了极致。

素来以心灵手巧而著称的奚族不见了。素来以能歌善舞著称的霫人,也彻底血脉断绝。突厥和回鹘,卷着抢来的财富迤逦西迁,曾经盛极一时的靺鞨,大部分死于刀下,少部分逃入山林,彻底蜕化成了野人……

数以十计的民族就此消失,数以百计的部落彻底变成了遗址。当契丹人终于在搏杀中占据了绝对上风,开始在耶律阿保机的带领下重新建立秩序时,檀州以北,营州往西,已经再也找不到一堵城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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