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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第二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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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献没想过自己还能再次见到沈筝。

虽然他已经追随她的脚步走了很远,但他也早就习惯这无望的,孤独的追随,这甚至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平和。

所以在咖啡厅见到沈筝时,生活犹如坏掉的天平,失衡的猝不及防。

当然,她已经不记得自己,于献并不意外。

他自诩是一个很胆小的人,特别是面对沈筝,踏出一步,总是要在心里踌躇一百步。

他第一次见到沈筝,是高一的入学典礼,讲台上无聊的演讲让人昏昏欲睡,他站在队伍最末,本来以为后面没有人,目光到处乱瞟,一回头,沈筝正静静地站在他身后。

她应该是迟到了,那时就独自站在那里,身后空空荡荡,像是某种幻觉。

于献盯着她看了好几秒,不敢眨眼,害怕一眨眼她就消失了。

他第一次见到那样的人,样貌和气质如此恰到好处,仅仅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他觉得喘不过来气。

沈筝感觉到他的目光,视线也挪到他脸上。在眼神交汇的前一秒,他连忙转身,耳边除了自己的心跳什么都听不到了。

他一刻他突然明白,所谓好感,所谓喜欢,那些其他人不管怎么解释都觉得晦涩的感情,其实真正理解只需一瞬间。

当时的那一眼,让于献很久都没能鼓起勇气上前。事实上他之后也没有机会和沈筝有交集,第一次和沈筝正式说上话,已经是高三下半学期了。

那是一次看起来巧合,却并不是巧合的安排。

在此之前,班上座位一直都是按照成绩依次排列,他和沈筝的位置离得很远,当时碰巧学校人事变动,他们班换了一个新班主任,叫沈娴雅。相比之前班主任的死板,沈娴雅做事更圆滑,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决定重排座位。

这是个很好的机会,高中即将过完,眼下是唯一能和沈筝产生交集的时机,他已经犹豫太久,不能继续犹豫了。

于是他早早做好准备,在换座位前一天去找了沈娴雅。

他去得很巧,当时办公室只有沈娴雅一个人。那时他性格好,在班上受欢迎,想必是听其他老师提到过自己,沈娴雅看到他时没有很惊讶。

于献来之前在心里想好了说辞,沈筝英语学得好,而自己英语一直都是短板,想坐到一起提升自己的成绩。

他在心里反复练习这说辞,紧张到站在办公室门口迟迟没进来。沈娴雅喊了他一声,他才回过神。

“找我有事吗?”沈娴雅问他。

“换座位的事,我想跟您商量一下。”于献故作镇定地开口,却忘了在心里排演的说辞,直接说道:“我想和沈筝坐在一起。”

听到沈筝的名字,沈娴雅明显愣了一下。随后她用审视的目光更仔细地打量了于献一会,才轻声问为什么。

于献脑子宕机,半天没说出话来。

“你喜欢她?”沈娴雅又问。

于献点点头,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点头,张嘴想说话,声音又找不到了,片刻只能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她。

沈娴雅忽然笑了笑,打他走:“我知道了。”

于献觉得自己搞砸了,灰溜溜地走到门口,停下脚步想说些什么为自己辩解一下,却又碰到有其他老师进办公室,他只好走开。

那晚回家,他怎么都睡不着,自己表现的实在太差,他甚至有些看不起那样的自己,心里又惋惜,他竟然亲手葬送了好不容易等来的机会。

可没想到第二天公布座位表时,沈娴雅竟然真的将他和沈筝排在了一起。

那是一段无论后来怎么回忆都觉得美好的时光,即使当时他和沈筝的交流并不多,但他确实很知足。

那段日子里,于献时不时会观察她。

诸如沈筝早上几点钟到学校,上课做不做笔记,和谁一起吃饭去厕所,放学回家时是坐车还是步行,喜欢扎头还是披头,做值日时在负责什么,体育课时站在哪里等等小事,于献都得到了确切的答案。

沈筝从来不迟到,上课偶尔做笔记,偶尔不做;她的字写的很好看,却并不那么规整;她在学校总是一个人,无论是吃饭还是上厕所;放学回家坐公交;喜欢扎头;做值日时有时擦黑板,有时擦窗台,很少倒垃圾,因为倒垃圾要两个人;体育课总是站在阴凉人少的角落。

除此之外,他现沈筝最大的爱好,就是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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