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妈前两天听说兰珍结婚,很热心地告诉女儿:“我出国那时候,不是在‘大阳沟’那个小裁缝家做了件真丝旗袍吗?大红的,还是龙凤呈祥的图案,蛮喜兴的。带来这么多年也没穿,以后也不会穿了,你骨架子这么大,也穿不上。你问问珍要不要当结婚礼服,她那么白的皮子,穿这个红好看。”
陈飒一口就回绝了:“人家结婚,又在加拿大,肯定想穿西式的。”她其实是怕兰珍忌讳,毕竟妈这辈子死了两个丈夫,过得也是坎坎坷坷的。
她妈还是锲而不舍:“哎呀,你就去问问她,让人家自己做决定。她们那边结婚,有时候比我们大陆还讲究传统,你看那年那个连战儿子结婚,他儿媳妇在那个婚宴上不就穿旗袍么?唉,她又没个妈帮她准备这些。”
陈飒只好打哈哈:“好好好,那我问问她有没有买到合适的。”
要不是这会儿看着兰珍找不到合适的,她本打算略过不提,过后编个瞎话忽悠一下她妈,没想到兰珍马上点头:“当然。”又苦恼,“可是合身的旗袍都要订做,多伦多哪里有好裁缝?来得及吗?”
陈飒难得说话有些吞吐:“其实吧,我妈就有一件红旗袍,出国以前做的,还是找一个老裁缝量身订做的呢。”
小蝶很感兴趣地插嘴:“我姑当年出国的时候也做了旗袍,好像她们那时候女的出国都喜欢带一两件旗袍,正式场合当礼服穿。不然在国外买礼服太贵了,小一点的尺码也不好找。”
“对对,我妈那时候也是听人家建议的,说出国要带旗袍。她本来是想,到了加拿大,跟我爹地还搞个什么婚宴、见亲朋好友的时候穿后来不是狗咬猪尿泡了么,我爹地在这儿哪有什么亲朋好友?哪有钱搞什么婚宴?就一直压箱底了呗。”陈飒告诉兰珍,“你要愿意,我回家给你拿。”
小蝶没说什么,心里却觉得陈飒的脑回路又开始跑偏了,人家结婚,她要给旧衣,还是她的寡妇妈十多年前的旧衣。
没想到兰珍竟然眼前一亮:“哦,是吗?我记得你妈妈跟我一样高哎,胖瘦也差不多。——可是她不会介意吗?听起来还蛮珍贵的,她都珍藏了好多年。”
陈飒听她不嫌弃,又来了劲,大手潇洒一挥:“不会不会,绝对不会。其实她前两天就问我你要不要,我没好意思问,我怕你介意,毕竟我妈——人生比较坎坷。”
兰珍感念道:“我当然不会介意啊,你妈妈能有这片心意,我真的好感动,而且命运这种东西谁说得准,也不是一件衣服就可以决定的。”
“你不介意那是旧的?”
“完全不会。你们有没有听过一个说法,结婚的时候,新娘身上要有‘一点旧来一点新,一样借来一抹蓝’。”兰珍笑道,“阿姨的这件旗袍就当是我的‘一样借来’好了,我唯一担心的,就是尺寸不合适。”
陈飒又眉飞色舞起来:“我觉得问题不大。”
“你刚说那个‘一点新一点旧’什么意思?”小蝶一头雾水。
“就是英国的一句关于婚礼的古老民谣,新娘身上要有一样新东西、一样旧东西、一样借来的、还要有一点蓝色,据说婚姻就会很美满,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。”兰珍解释。
“哦。”小蝶还是似懂非懂。
旗袍取来一试,细节处都完美。
陈飒大喜:“天意啊,天意啊。”
终身大事
婚礼这一天的天气还算宜人,在多云和晴之间徘徊,午后更是一度高达二十七度,正适合新娘穿着红彤彤的短袖及膝中式旗袍。唯一叫她不自在的是,要如此盛装,手里拿着捧花,从家沿着羊街往南,步行到北约克市政中心,幸亏有两个同样盛装的室友一路相随,一起承受路人的注目礼。
室友们今天都知趣地穿着很低调的颜色,去给新娘当绿叶。
因为新娘不常穿高跟鞋,一段平日里二十多分钟的旅程给她们走成了三十多分钟。
“脚下有点硌,刚才在家倒还不觉得。”兰珍小声笑道。硌她的倒不是鞋子本身,而是拿胶带纸固定在鞋内的一枚六便士银币。
是小蝶送她的结婚礼物。
伴娘出于好奇,上网搜了搜那句传自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古老民谣。
结果发现,民谣的全部其实是:一点旧来一点新,一样借来一抹蓝,婚鞋中还要一枚六便士。只是英国从1967年开始,便不再铸造六便士了,最后这一条便渐渐被人们遗忘了。
兰珍鞋中的这一枚,是小蝶花了四十刀在esty(手工工艺品在线销售网站)上淘的。爱德华七世时代的,一战前几年铸造的,和兰珍最近爱上的英剧《唐顿庄园》起始差不多的时期。她告诉室友们。
“你今天必须忍忍,这代表你婚后的荣华富贵。”伴娘煞有介事地劝新娘,“网上说,英国人以前过圣诞就把它放那个布丁里头,谁吃到就一整年好运,就跟我们过年包饺子,在里头塞硬币一样。”
陈飒忍不住嘴欠:“我在国内的一个亲戚的小孩儿,在家门口土里头抠出来一个‘光绪通宝’,人家说值好几万呢。你这‘爱德华通宝’就四十刀,是不是真的?”
“当然真的了。”小蝶有些恼。
“好了好了,我逗逗你的,怕你一会儿怯场。”陈飒搂搂她的肩膀,“肯定是真的。大英帝国已经没落了,所以除非是真金真钻,不然保皇派的东西现在确实不值什么。”
“嗳,我怎么听了这么刺耳呢?——哦,我懂了,你还是在妒忌我能当伴娘,你只能在下面干瞪眼看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