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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了粥,叶修牵着她的手,在花园里散步。月明风清,梧桐洒在青石路上的倒影,斑驳摇动,透射着细细碎碎的月光。
两个人肩并着肩,十指相扣。
“墨瞳儿,”叶修的言语低沉温柔,“你可知今夜的那个朱将军,因何闹成这样子?”
沈墨瞳道,“该是,有人授意了吧。”
叶修莞尔道,“我的墨瞳儿,果然心思灵透。”
沈墨瞳低头小笑。叶修侧首望着她,一束洁白的月光从梧桐的枝杈间斜透在她的脸上,落满她绣着猩红虞美人的衣袖。
叶修道,“墨瞳儿既知道,他怎么样也是要闹的,便不该上前去,要代我饮酒。”
沈墨瞳没说话。叶修道,“我知道你是顾及名声,既是和沈将军打过仗的叔叔,又卖弄着跪下了,总要圆这个场子。只是,皇宴之上逼酒至此,本就有失常理,任何一个人,没有皇上本人授意,都不敢如此放肆。既是杀机四伏,就难免伤及无辜,这次有承影在,他只能自己摔倒找个借口,可他,原本是想装醉伤了你,来逼问心阁先出手的。”
叶修顿了一下,说道,“他用臂肘往外挥你,以他的套路和力度,你若被击中,会被摔飞出去。承影那一扯,看似简单,实则极巧,分寸拿捏得既救了你,又让他收势不住,跌在地上。墨瞳儿,”叶修住脚,抚着沈墨瞳的脸,柔声道,“我不想让你再受到他们的任何伤害,哪怕他们只是,碰到你一根毫毛。”
他的动作言语间,用情太柔,宠爱太深,让沈墨瞳的眼眶,瞬间微微湿了。
她有父兄,也曾有所恋慕。可父兄虽亲,不过垂怜,恋人情浓,止于肤浅。可面前这个与自己成亲的男人,他眼底的清明,他心底的柔软,他唇边的笑,他手边的宠,都一直深刻到她的内心深处,让她的心,瞬间暖而酸辛。
他懂人,但更疼人。真有所谓倾盖如故,白发如新,他们相交时日不长,但用的却是人世间最最亲密无间的方式。
不惟肉体,亦且心灵。
第二日一大早,叶修刚用过早饭在花园里散步,和沈墨瞳看着枝上黄莺,飞翔啼叫。
冬哥儿一溜烟跑过来,大叫道,“先生先生不好了!有人下帖子要和您明日辰时,在京郊鹤唳亭赌命!”
叶修回头看着自己这惊惶失措的小厮,无奈地道,“赌命便赌命,你这是急什么。”
第十五章杀局。。。
辰时已至,京郊的鹤唳亭外围满了人。
叶修虽然名满天下,但一直偏安于问心阁,因为多病,也极少出门。早年和洛二公子并肩打天下的风姿,已成人追忆。
叶修叶不弃,洛欢洛无瑕,当年这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,接的第一笔买卖,是替一个被欺辱的寒门少女讨还公道,他们两个人,挑了洛阳王家的七大高手,闯进正堂,阉了当时王家家主的第三子,引得洛阳王家疯狂报复,前后出动三拨人马,皆伤亡惨重,败北而归。
一战成名天下知。洛欢人极俊伟,用一把厚重霸道的玄铁刀,尚有招路可循,而叶修,身多病痛,内力全无,却是用暗器,后发制人,战之者死。
这才是最可怕的。叶修成名之后,勾起天下高手名家的兴趣,因为大家不相信,内力全无,只凭机巧暗器,便能杀人于无形。
不服气,自然便有挑战。
叶修却不接受任何切磋挑战,他说他的暗器不是用来取胜斗狠的,而是用来杀人保命的。
可总有不怕死的,不服气的,于是挑战演变成诛杀。
叶修战无不胜。
几乎所有门派的高手都曾栽在他的手上,直至天下惊悚,望而怯步,视叶修为妖邪。
幸而叶修为人温文有礼好脾气,待人接物极为谦逊重信诺,又有一手好医术,侠名渐起,医名更甚。
七年前,当时最武功卓绝德高望重的大侠陆飞烟,受天下十七大门派的推举,与叶修一试高下。
天下人熙熙攘攘围聚而来,只为拭目以待。毕竟这样的高手对决,双方都极其凶险。
只是英雄惺惺相惜,叶修与陆飞烟之间,谁也不愿痛下杀手。
最好是点到为止。可叶修说,暗器不比刀剑,出手无悔,他不是不愿,而是真的无法把握其分寸。
他愿认输,不愿出手。他恭敬谦让,君子风度。但陆飞烟如何肯这样胜之不武。
最后商量,叶修没有内力,陆飞烟不懂暗器,两个人折中,用言语来比刀剑。即以内力相当为前提,口述招路,一决胜负。
陆飞烟还是觉得胜之不武,毕竟叶修精于暗器,不长于刀剑。可即便这样,比试的结果,陆飞烟还是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