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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人这才惶惶然发现,叶修,竟是一个旷世奇才。天下武功尽在他胸中,只无奈他身体病弱,无从修为。
有爱,有叹,但皆佩服。
本来这场比试已皆大欢喜圆满结束,可陆飞烟好奇了。
心仪仰慕归心仪仰慕,但凡聪明颖悟,资质上佳有所建树的人,都对技艺有一种发自内心骨髓的崇拜痴迷。
如同面对深不可测的至宝,陆飞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痒与好奇。叶修刀剑尚能赢,暗器又该如何?
就是这个念头,让陆飞烟在叶修卸去全身防备,转身致意的时候,突然发难。
用尽他平生所学,不遗余力地挥出那一剑。杀气破冰般凛冽。
他只是想试试叶修的暗器。他只想试试,那暗器到底有多可怕神奇。
惊鸿一瞬,电光火石。在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,陆飞烟,已倒下。
叶修知道自己失错手,只怔怔地看着他。而陆飞烟,撑着身子,捂着胸口,先是惊愕,然后笑得很畅快。
他说,这才是真正的比试。死在你的暗器底下,我此生不虚。
他招来自己年仅七岁的独生女儿,亲手托付给叶修照顾。
从此再无人与叶修比试,挑衅之人更就此绝迹。叶修开始经营问心阁,依旧不愠不怒,谦逊谦和,对人对事,他开出的条件,都十分优厚。
妙手神医,名满天下。大家习惯了这个光风霁月的温柔男子,几乎淡忘了他也曾是人人闻之而色变的带血修罗。
而今,在叶修的暗器七年不见血光之后,大将军朱必武因酒席之争,网罗高手与叶修赌命。如此盛事,人群自然蜂拥而至。
人们自然有所揣测。毕竟京城天子脚下,权贵如云,连带百姓的心气眼界都略高一些。偏安一隅的问心阁叶修,虽有盛名,但头一回见,难免半信半疑。
浪得虚名的人比比皆是。叶修,就真有那么神?
医术是当真不错,但是暗器武功,就传的太玄乎了吧?
何况人成名已久,难免松懈。盛名之下,难免满足。可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,人一旦松懈满足,便保守,一保守,便容易自大,一自大,便输不起。可人一旦真输不起,便也离输不远了。
养尊处优,不进则退。自古以来高手的没落,被新锐勇敢年轻气盛的无名小卒所取代,皆是因为此。
长江后浪推前浪,世界永远需要新鲜的血液,需要新的英雄与偶像。
而叶修,歇得太久了。何况这七年来,他虽安享太平,但身体每况愈下。再活个两三年,他便死了。
他一死,因其生命的短促,很可能便成就一个战无不胜的神话。若再不挑战他,怕也就没有机会了。
一战成名天下知,要脱颖而出,唯有如此。将那个居于最高端的人,挑下来。
对看热闹的人来说,这是场好戏。一个茶余饭后的绝妙谈资,为胜者喝彩,为败者唏嘘。
对大将军朱必武来说,他要洗雪耻辱,虽然那不过是他自取其辱。
对那些受命的挑战者来说,这是一次极为难得又极其凶险的出人头地扬名立万的机会。
对武和帝和叶修来说,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狙杀与反狙杀,一场极不公平的对决。叶修输了,他死。叶修赢了,也动摇不了武和帝分毫。
朱必武面前的桌上摆了三大碗酒,他天神一般昂首伫立,声如震雷地对叶修道,“我们之间,并没有杀父之仇,夺妻之恨,男子汉顶天立地无需睚眦必报,既是因酒而起,叶先生你若愿满饮这三大碗,我们前仇旧恨一笔勾销,我朱必武仍敬你是条汉子。”
叶修看了看水泄不通的人群,淡淡笑了笑,迎着金灿灿的日光,通身的好姿仪,如同玉树而临风。
“朱将军若是不睚眦必报,何苦大张旗鼓遍请高手来与在下赌命,以雪劝酒之辱?利剑在侧,杀机已露,即便是我如今,敬酒不吃吃罚酒,饮了这三大碗,朱将军是否便真会偃旗息鼓?”
朱必武内心犹豫,嘴上强硬,“那也要先喝了,表表诚意才行!”
叶修笑着,真的上前端起了碗。承影不由担心道,“先生!”
叶修端着碗,看了半晌,轻轻将一碗酒尽数洒在地上,言笑道,“对我而言,酒如鸩毒,我喝了这酒,必死,不喝这酒,也未必死。那朱将军以为,我是迎战求生,还是告饶求死呢?”
朱必武叉着腰仰天哈哈大笑,“小儿巧舌如簧,不过贪生怕死。一个只知道暗箭伤人的宵小之徒,根本就是装神弄鬼,还号称天下无敌,老夫我,就是不服气!”
叶修将碗放回桌上,衣带当风向外走,听了这话,顿住,非常好脾气地纠正道,“我一向是暗器杀人,不是暗箭伤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