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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饭吃完已经接近零,程元元忙着把软乎乎的儿弄回家去睡觉,看陆领状态尚可,让他送李述回宾馆。
李述住的立北宾馆,当地人都知道,陆领拦辆出租车,几分钟就到达。李述下车又大吐通,陆领扯着他的羊绒大衣,紧喊着:“别弄衣服上别弄衣服上。”
折腾,李述酒劲散不少,还清楚记得自己房间号是05,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几层。陆领拿着房卡从层跑到三层,总算开门,连搀带拖的把人弄进来,三下五除二,扒他大衣和鞋子,扔到床上用棉被蒙好。
李述忽然翻个身:“照顾好五月。”
陆领转身就走:“轮不着话。”
李述:“知不知道多难……看着成为别人的妻子。什么都不能做。”
就是乔喜龙那热情的法国人,也从没当着他的面过种话,顶多是把伍月笙往死里夸,以证明自己被吸引也是无能为力的事。而床上个喝到半死的家伙,竟然把话得肆无忌惮。陆领浓眉纠结,他不想跟喝醉的人般见识,打开门,迈出半步,又退进来。站在他床前:“走就应该做好回不来的打算。”
微弱的灯光下,俯视他的个人,有着不妥协的五官和坚定的表情,如同语气样斩钉截铁,毫无回旋余地。李述想,或许样的霸道,才会有勇气去镇住五月不停摇摆的心吧。
陆领受不眼前的李述的眼神,穿透他,看向别处,若有所思,思有所痛。
跟伍月笙偶尔流露出来的如出辙。
各种疑惑交织成网将他缚牢,将灯调至最亮,陆领拉张椅子坐在李述对面。
趁人喝酒就煽动其暴露隐私,此种行为很无耻。不过涉及自己媳妇儿,再没有好奇心的人,也无法安于无知。
陆领的问题十分大方:“当时为什么要走?”
瞬间明亮的光线,照射他粉饰于晦暗角落里的东西,李述有轻微的晕炫,脑中涌现出片片模糊的记忆。他艰难地坐起来:“因为爱上。”
:叫程五月。
于某个夏季,拦截他的阳光,突然出现。指着他精心绘制的作品歹言批判,把他平稳的生活改写得塌糊涂。小孩个性骄纵,嘴巴恶毒,发狂兽般攻击身边所有的生物。全然的自,只要自己开心,别人死活也不顾。偶尔晃动的心绪和眼神,会在背过身的那秒,被自己狠狠嫌弃。
他心疼那层由伤痂凝固而成的坚硬外壳,开始着迷于蝶变般的成长……种种胡作非为,如今想起来的,只剩得逞后零星的笑容。
恶名昭著的丫头,惹得人神共愤,可他只觉得,配不上。
那些眼光又羡妒又不屑,不能动摇事实:妈妈是全县最有钱的人。尽管的家世招人指,可惜终究是个笑贫不笑娼的和谐社会。
他悠然自得,是因为无所有。旦企图拥有,势必要舍弃什么。
但是有种效应很难解释。
个人,因个人,而舍弃切,得到的是敬佩;因个人,而获取切,得到的是唾弃。
自己还是其次,怎么也不想让为那流言蜚语中伤。
他直觉得他不屑媚俗,可真正到表现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。
陆领听得直瞪眼:“什么意思?怕人找不着人倒贴?有钱当然是花,那时候不是没钱吗?不是还有以后吗?不也什么都没有吗。对更过份,动不动就‘还得靠养活呢’,告诉考完注会之前什么工作都不能做。”越越愤怒起来:“就跟养儿子似的。”
李述端着只纸杯,坐在床头静静看他。
他举止言行间是不太合理的大子主义,对被老婆圈养件事,自然该有很大意见。但是他的意见并不是来自世俗的因素,仅仅是因为伍月笙太张扬的做法,尽管如此,仍掩不住眉宇间的快活。
那是种绝对的自信。
李述抚着略显粗糙的杯沿:“父母是做什么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