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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灰色的西装内搭一件浅灰色的法式衬衫,没有打领带,只在西装领口上别了一枚Tiffany的石上鸟胸针,发型也打理成了偏随性优雅的风格。
看起来不像公司的首席执行官,倒更像是个混迹情场惯了的风流贵公子。
不一会儿镜头就又扫到了谢行身上,今天刚刚成年的男孩儿看起来和上次见面的时候没什么大的变化,不过他既没有看镜头,也没有看台上,而是正执着地盯着一个方向。
好像那里就是他的全部世界。
秦煜知道,那里坐着的一定是宁柯。
男人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,却是回想起了上次在城西的时候,其实在他和宁柯一起摔到地上之前,他们两人还是周旋了有一会儿时间。
但是也是直到后来他才发现,宁柯带着他一起踉跄地走动时的方向,恰好能牢牢地挡在谢行之前。
在确定确实毫无威胁之后,宁柯才终于发力,勒着他一起砸到了水泥地上。
他居然能为了那个男孩儿做到这种地步吗?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。
秦煜出神地盯着平板电脑,屏幕发出的微光打在他脸上,让那本就深邃的眉眼显得更加深邃。
真是好幸福的一对儿呢。
可是为什么,宁柯分明也是一个孤儿,和自己那么像,但是凭什么,他就有那么多人爱他,关心他,甚至他也能为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,甚至可能成为他最大的竞争对手的男孩儿付出生命。
他们为什么在这世上有那么多牵绊,就像这世界上那么多那么多幸福却又无知的普通人一样。
而自己呢?好像未来除了杀掉自己那些兄弟,或者被他们杀死之外,什么都没有。
将近二十年前,他推开灰暗破败,甚至已经有些腐朽的木头门,看见那个灰色眼睛的黑发女人了无生息地躺在散发着霉味的床垫上。
此后又过了几年,在一个寒凉的雨夜,他在堆满了废弃垃圾桶的窄巷子里,亲手抱起了他亲生妹妹的尸。体。
所以在认识萨拉之后的那一小段时间里,他每一次看着她,都不仅仅是在看她。
所幸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件往事。
秦煜微微垂着那对浅灰色的眼睛,却是越发攥紧了手里的高脚酒杯。
直到“咔嚓”一声,脆弱的玻璃制品彻底断为两截,他任由酒杯从自己手上滚落到脚边,酒杯里剩下猩红色的酒液洇湿了名贵的欧式刺绣地毯。
尖锐的玻璃碎片刺破了他的手,伤口处缓慢地流出了鲜红色的血液。
但是他依旧没有理会,直到桌上的手机突然开始嗡嗡作响。
秦煜直到这时才重新掀起眼帘,看见屏幕上显示着父亲的名字。
等过了将近一分钟,他才伸出还流着血的手指,轻轻按下了接听键。
「在做什么呢,秦煜?你接电话不应该这么慢的。」